倾顾

你是我心上的玫瑰花

【盾冬】难言之瘾02

黑帮设定,青梅竹马

可能有黑化

【01】


02

史蒂夫·罗杰斯是这样一个人。

他有张漂亮脸蛋,因为英俊,所以很受女孩子的欢迎。当他出现在舞会上时,所有人的视线都会聚集在他的身上,从不会有例外。除了好看,他身材也特别棒,八块腹肌结实得要命,有人看过他赤裸上身,汗把肌肤勾勒出油润的光泽,令他无比可口。

当然,看过他赤身裸体的人并不多。因为他是那样讲究绅士风度,无论何时都穿着三件套的西服,打着领带,领带扣会随着衬衣同领带的图案更换,总体来说他最喜欢一枚贝母纹样的,泛着淡淡的粉色光芒。

那是他的养父,圣人皮尔斯赠送给他的十八岁生日礼物。那时他刚从一场大病里恢复过来,出现在众人面前时,不但完好无缺,更是从过去的虚弱多病变得健壮强悍。

“那是上帝的恩赐。”皮尔斯这样宣传,“这孩子受到了上帝的宠爱。”

没人会怀疑这话,尤其是当他当枪匹马,就干掉了十个街区外来挑衅的人群。所有人都记忆犹新,他像是从血中淌来,雪白的面孔被鲜血勾勒得诡谲艳丽,有几分印第安人图腾上刻画的恶魔的模样。

可他一笑,上帝,没人会怀疑他就是天使。他有双蔚蓝色的眼睛,比大海要广袤而深邃,他站在那里,只是盯着你看,你的心就会被他偷走,或者心碎,或者沉迷。

至少有七位淑女曾经宣称,自己同罗杰斯有过一段不为人知的感情,可后来都被证实是虚假的。他就像是被唱诗班吟诵的那位,被摆放在圣坛上,当他睁开眼走下圣坛,该死,你会发现他竟然仍旧是完美无缺的。

他将西服搭在手肘上,替牵着狗的老妇拉开篱笆门,路过的报童追着他跑,他将每一个人手里的报纸都买了一份,又随手撒了一把糖给他们。他们欢呼着跑远了,叫着罗杰斯的名字。

他带着笑容走进自己位于第一大街的房子,屋内没开灯,他将西服挂在衣架上,礼帽则放在一边,他养的狗,被叫做Lucky的小伙子跑过来,摇着尾巴,像是一个小电扇似得扑在他腿上,小声叫着。

它永远这么快乐又忠诚。史蒂夫弯下腰,抚摸它的头顶与脖颈,沿着它长长的毛发抚摸到背脊。它舒坦地呜咽一声,蹭了蹭他的小腿。史蒂夫笑起来,温柔说:“小伙子,今天该吃点什么了?”

有人从屋里走出来,啪一声打开灯。史蒂夫瞳孔略微收紧,抬起头,看着朗姆洛。朗姆洛脸上是不赞同的恶心:“该死,罗杰斯你不能不跟你的狗这么腻歪吗?”

“你来有什么事?”

Lucky对着朗姆洛怒目而视,史蒂夫站起身,换上拖鞋,从冰箱里拿出来自制的狗饼干喂给它,这才替自己敷衍地做了晚饭。朗姆洛看了,大概是用即食的牛肉罐头混上黄油、面包粒同奶油,煮成浓浓的一锅粥,颜色可疑,似乎超过了正常人该吃的模样。

可史蒂夫毫无察觉,他只是把粥盛在盘中,沉默地喝下,并没有询问朗姆洛是不是要尝一口。朗姆洛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受欢迎的客人,却也没工夫计较他沉默的逐客令。

“今晚十一点十八分,好望角码头,有一批货会送来。”

“所以?”

“该死,别装傻。”朗姆洛受不了他,“做你该做的,否则……”

“否则皮尔斯会生气?”史蒂夫像是笑了一声,可他已经很久没真正笑过了,他面上是一片平静的麻木,腮咬得略紧,将盘中剩下的粥慢慢搜刮干净,放入口中,“回去替我转达对他的爱意同尊敬,我今晚会按时到的。”

“别指望我会说这么恶心的词儿。”

“说吧,说了他会高兴的。”

朗姆洛闭上嘴,因为史蒂夫这样的语调说话时,便意味着事情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——

他不是没有试着同史蒂夫讨价还价,只是那一次的结果,是他出任务时断了两根肋骨,被人拖回来时痛得几乎昏厥。那时史蒂夫就站在他身边,拿了一条冷毛巾,替他把头上的汗水擦掉,慢条斯理说:“这样的事本来不必发生的。”

然后史蒂夫又摁断了他第三根肋骨。

他想起那一瞬间的疼痛,背脊上就出了冷汗,没顾上再说什么,拿了自己的外套就匆匆离开。Lucky对着他的背影趾高气扬地叫了两声,又去绕着史蒂夫的脚边撒娇。史蒂夫将餐具刷干净,擦干了水珠摆放整齐,这才起身去冲了个澡。

十点十分的时候他从家里出发,门外的车子已经准备好了,开车的人看到他,立刻跳下来冲着他行了个礼,他点了点头,坐上驾驶席,踩了油门扬长而去。

史蒂夫是个独行侠,没人跟得上他,所有人都只能仰望他。这不利于队伍团结,皮尔斯替他分配了不少搭档,可那些搭档总是特别倒霉,不是断了腿,就是扭了胳膊,最惨的一个,脸撞在了墙上,高挺的鼻梁折断了,未婚妻嫌他丑,解除婚约嫁给了别人。

再没有人愿意同他一起出任务,皮尔斯也没办法,问他说:“我的孩子,究竟你想要一个怎样的搭档?”

他亲吻皮尔斯食指上鸽血红的戒指,温和地回答:“难道您不认为,我自己已经足够完成一切了吗?”

皮尔斯凝视他,从他金色的发,到那英俊优雅的面部曲线,他微笑着,像天使、像阳光、像一切给人温暖的东西。可皮尔斯看得出他血管里流着的毒液,冒着气泡,像是沼泽一样恶臭。

“好吧,我的孩子,”皮尔斯抚摸他结实的手臂,像是个真正爱护孩子却又无奈的父亲那样,宽容地说,“做你想做的,我会一直支持你的。”

 

史蒂夫换了一身衣服。

还是三件套,浅灰色的格子衬衫,配了黑西服。朗姆洛总说他是要去参加葬礼,可是爱他的人都说这样看他,一眼就知道他是个正人君子。

他的西服都是定制的。皮尔斯宠爱他,从意大利找来的裁缝,精心地装扮着他。下车时他脱了外套,将衬衣的袖扣解开,挽到小臂上方。一群人沉默地站在码头,他走过去,低下头点了一支烟,并不抽,只是夹在指间,看着它燃到了尽头。

周围有些细碎的声音,像是有人贪婪地吸允着香烟的味道。所有心腹都知道,史蒂夫的香烟是最好的,里面掺了最上等的海洛因。他拿这样的香烟来招待那些举足轻重的客人,所有贵客使用的,都是最不伤身的上等货色。这样一支,就价值几百美元。

烟要燃到尽头了,史蒂夫扔在脚下,拿脚尖碾灭。他走到一边,余光看到有人忍不住扑过去,把烟捡起来,放在鼻端贪婪地闻着。

皮尔斯派来的人,都是最没用的,都是渣滓,用来消耗的一次性用品。皮尔斯不会舍得把自己真正信任依赖的人手给他,一个都不会有,连朗姆洛都不会常常出现。

史蒂夫微微叹了口气,遗憾皮尔斯对自己,仍有这样重的戒心。

远处开来一艘渡轮,汽笛声划开飘荡的雾气,史蒂夫退后一步,看着渡轮靠岸放下木板。唐桑特的人跳下来,穿着花花绿绿的、度假似得短袖短裤,大摇大摆走到他面前,笑眯眯说:“罗杰斯,我就知道会是你来。”

罗杰斯没有笑,白天永远在面颊上的微笑到了夜里就融化了,他像是一只变色龙,对着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面孔。

“艾普斯,很高兴来的仍旧是你。”史蒂夫补充说,“你还没有在火并里被打死吗?”

艾普斯大笑起来,他有点神经质,额头上的筋蹦跳着,挑着眼睛看史蒂夫:“托你的福,我还活得好好的。倒是你,居然还活得这么健康,皮尔斯要气死了吧。”

史蒂夫不理他的风言风语,将手下递来的箱子递给他:“要点一下吗?”

“不了,都是熟人了,这点信任还是有的。”

艾普斯说着,把箱子扔到身后,凑近史蒂夫低声说:“听说,皮尔斯又要干一笔更大的生意了?我家老头子也很感兴趣,却又担心他要抛下自己。唉,我这样孝顺,实在不舍得老头子这样夜不能眠的,所以罗杰斯,你上次提到的事儿,到底什么时候动手?”

“还差一点。”史蒂夫说,“不必着急,只差一点了。”

艾普斯审视地看着他,看到他手臂上长长的一道疤痕,被线粗糙缝起来,留下蛇一样的形状,可怖又不祥。风从无垠的海上刮来,吹动他金色的发,略微遮住了他的眼睛。艾普斯不小心同他对视,忍不住打个哆嗦,后退一步,向他要烟。史蒂夫把一包烟都扔过去,艾普斯笑嘻嘻接了,冲着他摆了摆手:“下次见了,罗杰斯,希望再见时,你已经成为罗杰斯先生了。”

“希望下次还能见到你。”

艾普斯坐上手下开来的汽车,去城里找乐子了。史蒂夫目送着他远去,这才走上了船。船舱里摆满了面粉袋,印着规规矩矩的“亚历山大面粉厂”标志。他用刀随便挑开一袋,将白色的粉末抹在指尖捻了捻,示意手下上前。

手下同样挑了一点,吸入鼻端,痛痛快快地打了个哆嗦:“是上等货。”

“运走吧,沿路的警cha已经打点过了,如果有不长眼的,你们知道该怎么做。”

所有人都走了,码头上安静下来,桅杆上挑着一盏灯,晕黄的颜色。史蒂夫没开车,慢慢地走向皮尔斯的庄园,路上他看到有乞讨的老人,蜷缩在破布里,抱着自己的拐杖沉沉睡去。他从怀里掏出十块钱,放在老人面前的碗里。

 

    史蒂夫走到皮尔斯的庄园时,时间已经到了凌晨两点半。

偌大的庄园如同匍匐的兽,蹲在黑暗里注视着他。他叫醒门卫替自己开门,门卫殷勤地替他扶着门,搭讪说:“您总是这样辛苦,先生在花厅等着您。”

他道了声谢,又抽了根烟递给他——没有加料,正常的香烟。门卫是个好人,当年曾被皮尔斯救过,所以自愿地为皮尔斯看守大门。皮尔斯感激他,给他开了不菲的酬劳,可他永远只拿该拿的部分,剩下的都捐给了孤儿院。

这世上终究还是有好人的,知恩图报、懂得奉献。史蒂夫同他告别,走向花厅的方向。那边的灯都亮着,路旁的行道树开了花,小小一朵,飘落下来,在他肩头同发间。史蒂夫没有用手拂掉,只是加快了步子。

花厅里放着一架钢琴,牌子是施坦威,买的时候很昂贵,被皮尔斯放在花厅里,有客人时用来弹奏助兴。

此时钢琴响着,有个人坐在钢琴前面,手放在按键上,优雅从容地弹奏着。史蒂夫停住步子,看着那人修长的手轻轻按下,又轻快地弹起来,他的衬衫有些长,遮住了手背,露出修得圆润的指尖。

灯光下,他的面孔是平静的,静到了极点,连一点情绪都没有。皮尔斯就坐在一边,吃着老妈妈做的无花果小甜饼,配大吉岭红茶。看到史蒂夫,他笑起来,温和说:“不要告诉医生,他说我的血糖指数太高,不能吃这些甜食。”

“您该多注意自己的身体。”史蒂夫回答,“这样多的人都在仰仗着您。”

皮尔斯示意,史蒂夫在他身边坐下,他替他倒了杯茶,像是父亲检阅孩子的功课那样问他:“今天的怎么样?”

“货都是上等品,艾普斯拿了钱,就去市中心的妓院,我们的人跟着他,到现在都一无所获。”

“找你看,唐桑特那边没有耍花样?”

史蒂夫思考了一会儿,很慎重回答:“至少暂时没有看出他们有什么目的。只是我总觉得……”

“史蒂夫,”皮尔斯很满意道,“你同我想得不谋而合。”

史蒂夫也笑了,像一个渐渐长大、却又忍不住依赖父亲的儿子。两人听着钢琴曲,喝完一壶茶,皮尔斯这才又说:“好孩子,加油干吧,我的这些东西,早晚都会是你的。”

他说完,站起身来,弹钢琴的人走过来,搀扶住他的手臂。皮尔斯敲了敲那人手腕上的表盘:“和史蒂夫道声晚安吧,冬兵。”

被称作冬兵的男人比史蒂夫矮了大概几公分,他穿着白衬衣,领口解开三粒扣子,眼睛是灰绿色的,在灯光下折出金边。皮尔斯说完,他的视线就转移到了史蒂夫身上,面无表情说:“晚安,史蒂夫。”

史蒂夫微笑:“晚安,冬兵,请你替我照顾好皮尔斯,他如果刷完牙还想吃甜点,一定记得阻止他。”

冬兵没有回答他,因为皮尔斯的指令只是要冬兵对他道晚安。史蒂夫并不在意他的冷淡,目送着他搀扶着皮尔斯离开。

钢琴还放在那里,有飞蛾绕着灯转圈。他走过去,慢慢在冬兵刚刚坐着的位子上坐下,手摁动琴键,像是感受到冬兵刚刚留下的一点余温。

“巴基,”他无声地说,“晚安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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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这样突然地出现

更了你们好像不太爱看的这篇

我,一个任性的小仙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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